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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考試報考指南
2006-10-24 10:02:57 SRC-26

  考生報考時選定當次參加考試的課程和考試地點。未曾提供電子像片的考生在報考前必須先提供指定規格的電子像片(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子相片採集標準》,新生在正式報名時已採集電子像片,報考時不用提供)。

  為考生提供的報考方式有:

  1.到市、縣(區)指定的報考點通過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系統報考。報考時使用廣東銀聯帳號在網上支付考試費用。

  2.登錄到網站WWW.5184.COM報考。報考時使用廣東銀聯帳號在網上支付考試費用。

  3.通過電話96040報考。報考前考生必須持准考證、身份證和郵政儲蓄存摺到當地郵儲營業點辦理開通自學考試電子報名委託付款手續。

  考生可任意選擇上述一種方式報考,每次報考時只能選擇一個考試地點,否則報考無效。

  報名獲得批准後,市考辦或報名點將給報名者發放由省考委統一印製的准考證。

  外語類專業的聽說考試、畢業水平考試,須全部筆試課程合格後方可報考;部分專業有課程實驗、設計以及實習等實踐性環節考核的,須在相應課程筆試合格後方能報考;參加撰寫畢業論文、畢業設計者須全部課程合格後方可報名。報名時須持課程合格證書,並另交小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兩張。

  報名時間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于每年的4月、10月各組織一次全省性的大規模考試,並於每年的1月、7月各組織一次面向全體考生的全國統考課程加考,以及獨立辦班專業、面向農村開考專業的考試。

  4月和10月的考試、外語類專業聽說考試和畢業水平考試,每年的報名時間分別為1月5日至10日,7月15日至20日。

  1月和7月考試的報名時間由省考辦于報名前公佈。

  課程實驗、設計、實習和撰寫畢業論文等實踐環節考核的報名時間由專業主考學校通知。醫科類專業臨床實習和技術操作考核的報名時間由各市、縣衛生局通知。

  有關專業的實踐環節考核(含課程實驗、實習、設計、技能考核、畢業論文等)的報名、考試地點由該專業主考學校通知。醫科類專業臨床實習和技術操作考核報名地點在各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或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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