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省直部門行政執法職權及依據的公告
粵府[2006]116號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37號)和省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05]78號)的要求,我省省直部門的行政執法依據梳理結果已經省政府審核確認,現分批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及省法制辦門戶網站予以公佈,供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
特此公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本欄目編匯了經省政府審核確認的三批44個省直部門(包括56個行政執法主體)的行政執法依據。共計3297項行政處罰,617項行政許可,210項行政強制措施,91項行政徵收,27項行政給付,5項行政裁決,1103項其他具體行政行為。
您可按照部門或批次查詢行政執法職權依據和行政執法職權核準界定結果。
關於省直部門行政執法職權及依據的公告
粵府[2006]116號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一步強化執法責任,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5]37號)和省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05]78號)的要求,我省省直部門的行政執法依據梳理結果已經省政府審核確認,現分批在省政府門戶網站及省法制辦門戶網站予以公佈,供社會公眾查詢和監督。
特此公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