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04年,在省委的正確領導和省人大的監督支持下,在社會各方面的協同配合下,省政府以創新的精神,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觀念日益增強 省政府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擺上重要位置,舉辦了地廳級領導幹部行政許可法和依法行政報告會及專題研討班,使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觀念得到明顯增強。
依法行政力度明顯加大 省政府召開了全省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工作會議和依法行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及經驗交流會,頒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意見》和《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職責分工的通知》,組織開展了依法行政宣傳活動,全省依法行政的進程明顯加快。
制度建設取得新進展 全年省政府制定了規章7項,修改了規章4項,廢止了規章3項;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制訂地方性法規11項,修訂及廢止地方性法規14項。同時,省政府還建立了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統一規範、統一審查、統一發佈制度,完善立法聽證、論證和聽取群眾意見等制度,制度建設的質量明顯提高。
行政行為逐步走向規範
繼續推進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對省政府《行政執法證》和《行政執法督察證》進行了改版並予以公告,重新規範了審批和程序。全省共核發行政執法證31600個,行政執法督察證597個,行政執法主體得到了有效規範。
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全面鋪開 省政府把行政執法責任制建設作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點,狠抓落實,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省各級政府、各部門包括基層鄉鎮普遍建立了行政執法公開、舉報控告受理、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等制度。
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深入推進
開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至2004年底,省政府共取消省直機關審批、審核、核準事項1105項,下放管理事項133項,移交行業組織或仲介機構管理事項67項,不列為行政審批、轉為正常管理事項99項。
積極穩妥地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經國務院和省政府批准,廣州、深圳、珠海等8個地級以上市先後開展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精簡了執法隊伍,集中了執法力量,提高了執法效率。
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著力抓好行政許可項目、主體、依據和收費4項清理工作。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取消行政許可事項63項,不列為行政許可,按一般業務管理繼續保留100項,改變管理方式15項,委託下放14項;取消行政許可實施機關4個;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訂涉及行政許可的地方性法規13項,廢止了1項;修改了涉及行政許可的省政府規章4項,廢止了3項;設定了一年過渡期臨時許可項目19項,取消省直機關涉及行政許可的收費項目24項。通過全面實施行政許可法,政府職能轉變的進程加快。